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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明代县衙

选题简介
叶县县衙,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东大街,占地面积16848平方米,始建于明洪武二年(1369年)......

叶县县衙,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东大街,占地面积16848平方米,始建于明洪武二年(1369年)。叶县县衙的整个建筑群由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中轴线上自前至后布列着大门、仪门、大堂、二堂、三堂等主要建筑。辅助建筑在其东西依次展开,布局合理,风格古朴,充分显示了明代县级政权官署衙门的规制和风貌。叶县县衙建筑群落布局合理、规模宏大,其建筑形式融南北之风格,对研究中国古代建筑的风格、流派特点及变化规律等都具有重要价值。 2006年5月25日,叶县县衙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叶县县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是由中轴线及东、西两侧副线三部分建筑群组成的,其中的大堂、二堂、三堂均为五间七架,屋面兰瓦兽脊,梁栋檐桷青碧绘饰。此外,县衙东侧副线上由南向北依次分布着监狱、厨院、知县宅等建筑,西侧副线上有古时衙署内工作人员办公及休息的西群房,有知县反省自身功过的虚受堂、思补斋及南北书房等建筑。其中,厨院主要建筑有灶房两间、厨房两房、储藏室一间、东西饭堂各三间,而虚受堂、思补斋等单元建筑,为中国现存同类建筑中的仅存者,不仅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也为叶县明代县衙增添了几分独特的韵味。
 


 

叶县县衙大堂前的卷棚,主体采用天沟罗锅椽勾连搭连接的作法,是高级别县令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是中国古代建筑的孤品。在建筑风格上,叶县县衙有着融南北建筑风格为一体的独特建筑形式。由于地处中原地带,叶县县衙的建筑风格沿袭了中国北方地区对称的庭院式建筑结构布局,突出了中国北方地区乃至黄河中、下游地区粗犷、端庄、古朴的建筑特点,而加之叶县位于“南通云贵,北达幽燕”的交通要道,受南、北方经济及文化交会地域的影响,该建筑在木作、砖雕技术等方面融入了南方建筑工艺精巧、细腻的部分特点,为研究中国古代南北建筑流派的特点及变化规律提供了实物依据。